9日,一网友发布“70岁老人好心劝城管文明执法,反遭城管打死”的微博引发轰动,随后,事发地福州的相关部门表示,此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,两名嫌疑人已被刑拘。城管与百姓的冲突早已有之,历朝城管都很难赢得好名声。
<缺乏制度人员不定>
有关城管的记录最早可追溯到《庄子》,其中提到战国时的城市有负责治安、卫生、交通等问题的“监市”职位,这可以看作城管的雏形。中国古代始终没有形成城管局这样的专职机构,所以城管人员构成也不确定。
早期的城管通常由士兵充当。北宋在都城开封设“街道司”,成立了500名兵士的执法队,以保持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;明朝则在北京设“五城兵马司”,用驻军来“巡捕盗贼,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、火禁之事”。到了晚清,西方城管制度引入中国,警察便承担起城管工作,如中国首个警察机构天津警察厅,除了负责治安外,还管理市容市貌、交通、市场秩序等。
<清道强拆有如当今>
古代城管也经常面临占道经营和违章搭建难题。如在唐朝的长安和洛阳,不少商户为扩大面积,常在正铺外多占一块偏铺。为此,唐中宗不得不以敕令形式发布通知,禁止在正铺前再造偏铺。宋朝为了防止侵街行为,在沿街两旁树立“表木”,其类似现代街道画线,一旦超出就会被制止。
同现代一样,古代城管也有“突击行动”。宋真宗赵恒便曾诏令开封府,要求开封的“城管队”拆毁京城的违章建筑。之后的宋仁宗赵祯也作过同样的指示,限开封府在一月之内,将侵街的官邸民舍全部拆毁。
<暴力执法历朝通用>
暴力执法是现代城管的通病,其实在古代,城管打人更不鲜见。唐朝对占道经营有严厉惩罚:“诸侵巷街阡陌者,杖七十;若种植垦食者,笞五十。各令复故。”挨打后还要保证让街道恢复原状。《宋刑统》则对乱倒垃圾、影响环境卫生也作了规定:“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,杖六十。主司不禁与同罪。”把尿屎弄到街上,当事人与当地城管队长都要挨打。
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《明会典》以狠辣著称,明朝城管对破坏公共设施、不按规定行车、在禁区内摆摊、随地大小便等行为,按律一概问罪,涉事者要被戴上刑具,在街头示众一个月,即“枷号一月发落”。